(一)若犯罪嫌疑人有自首情节,应主动向公安机关或司法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这可以作为法定从轻、减轻处罚的依据。
(二)有立功表现的,比如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提供重要线索等,能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三)积极退赃退赔,将诈骗所得款项返还给被害人,展现悔罪态度。
(四)尽力取得被害人谅解,通过诚恳道歉、赔偿损失等方式,可能会对量刑产生有利影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