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检察院职责重点。检察院主要工作是审查起诉,判断犯罪嫌疑人是否要被追究刑事责任,不量刑不违背其核心职责。
(二)了解法院独立审判权。法院有独立审判权,会根据事实和法律,结合全案证据、犯罪情节、被告人认罪态度等综合判断来量刑,不会依赖检察院的量刑建议。
(三)正确认识量刑建议性质。量刑建议只是检察院的诉讼主张,供法院参考,对法院没有绝对约束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规定,对于认罪认罚案件,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时,一般应当采纳人民检察院指控的罪名和量刑建议,但有下列情形的除外:
(一)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或者不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的;
(二)被告人违背意愿认罪认罚的;
(三)被告人否认指控的犯罪事实的;
(四)起诉指控的罪名与审理认定的罪名不一致的;
(五)其他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情形。这表明法院在审判时不会完全受制于检察院的量刑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