拘留分为民事拘留、
刑事拘留及
司法拘留这三大类。
通常而言,若为民事拘留,一经法律判决裁定生效便应当立即予以实施,并不存在隔年后再度执行之情形。
至于刑事拘留,系一种暂时性的强制手段,若已逾越法定期限并未启动
逮捕等其他相关强力措施,则通常情况下将不再执行。
而司法拘留则作为阻碍
诉讼活动的惩处措施,同样需要在法律指令下达之后迅速予以实施。
然而,若出现特别状况,如因无法预见之天灾人祸等客观因素导致未能按时执行,并且仍然具备执行的必要性与可能性,那么经过法定程序的批准,或许可以进行执行。
然而,此类情况实属罕见。
究竟是否执行,需根据个案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综合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