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足协助
网络诈骗活动的行为有可能构成诈骗罪的
共同犯罪。
依据我国
刑法的严谨规定,若
行为人明知他人正在实施诈骗
犯罪,却依然为其实施犯罪提供各种形式的助力,例如提供相关的技术支援、进行广告宣传或提供资金结算等协助服务时,应对其以共同犯罪论处。
对于共同犯罪者的
定罪量刑会根据其在整个犯罪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参与的程度以及诈骗所得金额等多方面因素进行全面考量。
若行为人在犯罪过程中仅扮演次要或辅助角色,那么他们很可能会被判定为
从犯,并依照法律规定应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完全免于
刑事追责。
然而,值得大家注意的是,确定有无构成
共犯的关键因素在于行为人是否已经明确知道他人正在实施诈骗犯罪,而为之提供协助。
在
司法程序中,对“明确知晓”这一事实的认定将综合运用各类相关
证据及客观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