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住房
抵押给某一方且
无力偿还借款义务时,可能会遇到如下几种状况。
首先,作为
抵押权人,他们有权利根据之前签订的
抵押合同主张并实施
抵押权。
此举通常预示着押权人有权力通过友好协商或者采取法律手段,要求对抵押的房产进行公开拍卖或者出售,以期用此来清偿其利息及本金。
在此期间,倘若双方能够就还款事项达成共识,如申请延长还款期限、更改还款方式等内容,便可有效地避免房产被强行处置。
然而,若双方未能就上述问题达成一致意见,那么抵押权人可以选择向当地法庭提出
申诉,一旦法庭收到诉求后将会依照适用的法律
法规以及相关的
证据资料做出裁决。
如果裁决结果支持抵押权人的请求,那么房产将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拍卖,其中扣除
债务金额之后的剩余款项将会回归房产所有者;反之,若拍卖所得无法支付全部债务,那么剩下的欠款仍然需要由负债人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