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判断
合同诈骗案中的
涉案金额时,通常以作案者真实骗得的财务价值为准绳进行计算。
这其中涵盖了在签署以及执行合约的整个过程里,诈骗方运用
欺诈手法所获得的受害者所提供的商品、货款、预付款、
定金等相关的直接
经济损失。
若诈骗活动同时涉及到多个
被害人,那么相应的
诈骗金额则需要进行累加计算。
然而,已被返还的部分,应从总诈骗金额中予以扣除。
当有人屡次进行合同诈骗而未经法律处理时,其
犯罪金额将被累积计算。
然而,在计算具体金额时,我们必须注意区分已完成的
犯罪行为与尚未完成的犯罪行为。
已经成功实施的诈骗行为,应当根据实际诈骗金额进行认定;而对于尚未完成的诈骗行为,若
情节严重,同样应当被视为犯罪行为并依法受到惩处,未遂部分的金额可以作为
量刑的参考因素加以考虑。
综上所述,具体金额的确定需要结合事例的具体情况以及相关的
证据材料进行全面的评估和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