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问题的回答,首先需要依据您与出租方所签署的
租赁协议中进行具体地约定来决定。
一般而言,倘若租赁合约明文规定在支付
违约金之后,剩余之租金应当被归还给
承租方,那么就应当严格遵守上述协议的规定执行。
从法律专业角度来看,若房东追究违约金责任并要求您提前解除租赁关系,则您所付出的违约金实际上是对违反协议规定的一种经济上的补偿和惩罚。
至于剩余的租金,它涉及到在您租用店铺期间产生的各项费用。
如果经过核算,在扣除您实际使用店铺期间应付的租金之后仍有结余,并且在租赁协议中没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那么通常情况下,这些剩余租金理应如数退还给您。
然而,如果租赁协议明确规定在支付违约金之后,租金将不再退还,或者因为您的
违约行为给房东带来了超过违约金之外的额外
经济损失,那么房东可能会提出主张,要求不退还所有或部分的租金。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认真阅读租赁协议的每一个条款,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