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保全乃是一项
诉讼程序中的预防性保障措施,旨在确保将来已生效的判决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然而,在一般情况下,仅凭财产保全之申请而无
诉讼请求事项,法院将不会直接对相关事宜作出判决。
鉴于此,财产保全的实施必须以提
起诉讼作为前提条件,由申请人提交申请文件并提供相应
担保物,由法院经过严格审核后再决定是否予以批准。
如未经启动诉讼程序,则不具备对事例实体问题进行深入审理与作出判决的法律依据。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倘若财产保全的申请出现错误,导致被申请人受到了实际损害,那么被申请人便有权向申请人提出
赔偿要求。
总的来说,仅仅
申请财产保全而不提起
诉讼,通常情况下是难以取得预期的判决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