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之规定,【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者或销售者若违反卫生标准从事化妆品制造和销售活动,且已造成严重危害社会秩序的后果时,将面临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
拘役,同时还须支付罚款,罚款额度为其所售卖化妆品销售额的百分之五十至两倍之间。
《刑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销售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罪】生产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卫生标准的化妆品,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
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