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如此,强奸罪的受害者并不仅局限于女性群体,也包含了男性。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
刑事法律
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以下简称《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规定,强奸罪是以
暴力、
胁迫或其他方法强制猥亵、
侮辱妇女,或者强行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
犯罪行为。在此,"妇女"这一概念已含括了男性受害者的可能性,因为《刑法》中并未明确将受害者限定为女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
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
从重处罚。
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
徒刑或者
死刑:
(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
(四)二人以上轮奸的;
(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女或者造成幼女伤害的;
(六)致使
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