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发现房地产开发企业存在如下推迟住房交付行为之时,
购房人士有权发起
法律诉讼以进行维权:
首先,若是开发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户发送住房交付通知,或者在规定期限内未达到
交付标准,用户均可提出维权诉求。
其次,倘若开发商在向购房人发出住房交付指示的前提下,用户仍然认为所交付的房产未达到约定交付条件,且明确表示拒绝接
收房屋钥匙,同时要求开发商对其因延迟交付而造成的
经济损失予以
赔偿,此时用户同样具备提起法律诉讼的权利。
最后,若购房人已按照合同约定接受了住房交付,但随后又以该住房未满足交付条件为由,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
逾期责任,此时用户也具有发起法律诉讼的资格。此外,如若发现开发商存在推迟住房交付的情况,用户可先行向开发商发出催促交付通知,若经过催告后的三个月内仍未收到开发商的回复或交付房屋,则用户有权
向法院提起诉讼。
《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
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
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
赔偿损失等
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