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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指认的条件是什么

在我国刑法典中,对于洗钱罪的认定条件有着明确的要求,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首先,行为人必须实施了掩饰、隐瞒某些特定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与性质的行为。这些特定犯罪范畴,包括但不限于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以及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等。其次,行为人需要通过提供资金账户、将财产转化为现金或金融票据、通过转账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跨境转移资产或者采取其他手段来掩饰、隐瞒上述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最后,若行为人为单位主体,那么该单位将会面临罚金处罚,同时,对于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也会按照个人犯罪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
为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的来源和性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提供资金帐户的;
(二)将财产转换为现金、金融票据、有价证券的;
(三)通过转帐或者其他支付结算方式转移资金的;
(四)跨境转移资产的;
(五)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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