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妨害
公共安全的
违法行为,主要包括有:在违反国家相关法律
法规的前提下,非法制造、销售、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以及使用各种各样的危险物质如爆炸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甚至是各类疾病病毒等。
针对这些危险物质被
盗窃、
抢劫或丢失后,
当事人未能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进行及时报告的情况,将面临最高五天的
行政拘留处罚;
若当事人故意隐瞒事实不予上报,则会受到更加严厉的惩罚。
另外,如果违反了国家相关制度,非法制造、销售、存储、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和处置爆炸物、有毒化学品、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亦或是各种疾病病毒等危险物质的行为,将可能被处以最低十天,最高十五天的行政拘留,情节较轻者则会被判处五天至十天不等的
拘留。
《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
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第三十一条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故意隐瞒不报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