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易过程中,若卖方多发送商品且买方始终未予退还,这种情况将会被视为
民事侵权行为,但并不涉及到
刑事犯罪。在此情境下,买方的一系列行为可以理解为
不当得利,即利用不当的途径获取原本非其所有之利益,从而对卖方造成了部分经济上的损失。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买方有责任归还多发给他们的物品或支付相应的款项用以补偿卖方的损失。
需要注意的是,不当得利这种行为因缺乏法理支撑,尽管已实际发生却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故应依法将所获不当利益归还给受损失方。
《
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向人
民法院发起
刑事自诉,追究侵占罪
犯罪嫌疑人的
刑事责任,同时主张返还侵占的财物。
如果数额较小,经对方讨要后侵占一方拒不归还,对方也有权发起
民事诉讼,要求侵占一方返还所侵占的财物。
《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
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