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收集证据,保留聊天记录、通话录音、书面文件等能证明催收泄露信息的材料,为后续维权提供支撑。
(二)与催收方严正交涉,明确指出其侵权行为,要求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三)若催收方拒绝,向金融监管部门、互联网金融协会等行业管理机构投诉,借助监管力量处理违规催收行为。
(四)依据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催收方承担停止侵害、赔偿损失、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七条规定,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依法取得并确保信息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