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报案要及时,在儿童骨折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联系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说明情况,避免因拖延影响后续理赔。
(二)材料准备要齐全,除了常规的保险单、儿童身份证明、医院诊断证明、病历、医疗费用原始凭证、检查报告等,若有第三方责任导致骨折,务必准备好事故责任认定书。
(三)提交审核要认真,仔细检查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后再提交给保险公司,积极配合调查。
(四)协商理赔要理性,审核通过后,依据保险合同规定的内容与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金额。
(五)若对理赔结果不满,先尝试与保险公司进一步沟通,若沟通无果,可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保险事故发生后,按照保险合同请求保险人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应当向保险人提供其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保险人按照合同的约定,认为有关的证明和资料不完整的,应当及时一次性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补充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