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医疗纠纷时,可参考以下几种法律途径:首先是自愿协商;其次是通过
人民调解程序来解决;再者是行政调解;以及最极端的情形下,选择
提出诉讼。遇有医疗纠纷,各方
当事人应当尊重协议、达成和解,若经过上述努力均无法获解,那么可依法向有
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
起诉讼。同时,为了确保自身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当事人亦有权选择独立行使其权利,直接向人民法院提交
诉讼请求,让
司法机关进行公正裁决。《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二条
发生医疗纠纷,医患双方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双方自愿协商;
(二)申请人民调解;
(三)申请行政调解;
(四)向人民法院提起
诉讼;
(五)法律、
法规规定的其他途径。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二十三条
发生医疗纠纷,
医疗机构应当告知患者或者其
近亲属下列事项:
(一)解决医疗纠纷的合法途径;
(二)有关
病历资料、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的规定;
(三)有关病历资料查阅、复制的规定。
患者死亡的,还应当告知其近亲属有关
尸检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