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于对于
犯罪预备的正确理解,我们应该认识到它并不属于较为轻微的
犯罪情节这一范畴内。实际上,犯罪情节的严重与否往往取决于案件中
犯罪手段与方式、犯罪动机、犯罪所造成的真实结果与其潜在影响以及罪犯在行为过程中所表现出的主观因素等多重因素,如过错程度相对较低的
过失犯罪与主观恶意明显较高的
故意犯罪相比,可以优先考虑将其定性为情节相对较轻的犯罪。然而,犯罪预备作为犯罪过程中特定的犯罪形态之一,不能简单地将二者划上等号。《
刑法》第二十二条
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是犯罪预备。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
减轻处罚或者免除
处罚。
第六十一条
对于犯罪分子决定
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