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正常情况双方不担责,不过一方迟延履行后遇不可抗力,该方要担责赔偿。
(二)因一方违约致合同解除,违约方需赔偿对方因违约遭受的损失,含合同履行后可获利益,但不超违约方订立合同时预见或应预见的违约损失。
(三)双方都有过错致合同解除,按各自过错程度分担损失。双方先协商赔偿责任与金额,协商不成,受损方可起诉,由法院判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