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活照料:用心营造安全、健康、稳定的生活环境,确保孩子日常生活需求得到满足,提供良好居住条件和合理饮食。
(二)教育培养:密切关注孩子学业,提供必要学习资源与条件,保障孩子受教育权利,协助孩子顺利入学并配合学校教育。
(三)身心健康:留意孩子心理状态,适时进行心理疏导和情感关怀,孩子生病时及时送医治疗。
(四)保障探视权:若对方未直接抚养孩子,要保障其法定探视权,不无故阻拦。
(五)重大事项协商:遇到更改孩子姓氏、决定出国留学等重大事项,与对方共同协商,一起为孩子成长负责。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