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借人在民间低息借贷中遇到借款人不还利息情况,先友好协商,明确要求对方按约定支付利息,保持沟通理性平和。
(二)协商不成,仔细收集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证据,这些能证明借贷关系和利息约定。
(三)若借贷明确约定利息且利率合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
(四)法院判决后,若借款人不履行,在规定时间申请强制执行,通过查询、冻结、划拨存款,查封、扣押、拍卖、变卖财产实现债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四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一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