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担保方式:先判断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一般保证需先对债务人诉讼或仲裁并强制执行无果后,才能要求一般保证人担责;连带责任保证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可直接要求保证人在保证范围内担责。
(二)在保证期间主张权利:要在规定的保证期间内主张权利,否则保证人不再承担责任。
(三)留存主张证据:主张权利可通过书面或口头通知保证人,并留存好相关证据。
(四)协商不成走诉讼:若与保证人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程序,请求法院判决保证人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三条规定,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