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司法部出台了一份关于废止《司法部、建设部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关于
房产继承需要公证吗的通知,这意味着伴随
房屋遗产继承事项多年的“公证”环节已不再成为必需。
2、因
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申请登记的,由申请人选择是否需要公证。需要公证的手续如下所需材料:办理
房产继承公证,公证机关应要求
当事人填写公证申请表,并提交下列证明、材料:
一、
法定继承应提交:
1、申请人的居民
身份证或户口簿及其
复印件2、
代理人代为申请的,委托
代理人需提交
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及其复印件其他代理人需提交有代理权资格的证明
3、被
继承房产的
产权证明
4、被
继承人的
死亡证明5、
法定继承人已死亡,需提交死亡证明及
亲属关系证明6、被继承人的婚姻、父母、子女情况证明及有关亲属关系证明
7、
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二、
遗嘱继承人应提交:
1、前款1、2、3、4项规定应提交的证明、材料
2、被继承人的
遗嘱书
3、有
遗嘱执行人的,提交执行人的身份证件及其复印件
4、公证人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经审查上述证明、材料真实、齐备,符合《公证程序规则(试行)》规定,
公证处应予受理、登记、并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