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民事法律行为中,若基于重大误解实施,行为人应及时收集能证明误解存在的相关证据,然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请求撤销该行为。
(二)遇到一方或第三人欺诈、胁迫的情况,受欺诈方或受胁迫方要保留好对方欺诈、胁迫的证据,如聊天记录、录音等,之后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撤销请求。
(三)当一方利用对方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使行为显失公平,受损害方需收集行为显失公平的证据,再请求撤销。
(四)在债权债务方面,债权人发现债务人有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影响债权实现的行为,要收集债务人相关行为及影响债权的证据,向法院请求撤销债务人行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