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确认房屋性质。首先要明确房屋是婚前购买还是婚后购买,以及出资情况和登记情况,按照不同情形来判定是否属于个人财产或夫妻共同财产。
(二)遵循分割原则。对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屋,若无特别约定一般均等分割;若有约定则按约定处理。
(三)计算补偿金额。当房屋归一方所有,涉及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时,要准确计算需补偿给另一方的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