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没签合同但形成事实劳动关系时,试用期员工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过试用期员工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后离职,遵循正常流程保障自身权益。
(二)若用人单位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或条件、未及时足额支付报酬、未依法缴纳社保等情况,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关系。
(三)没签合同劳动者可从用工次月起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不要直接离职以免无法主张权益。
(四)避免直接离职给单位造成损失,否则可能需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同时,该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