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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上班,现在由于胳膊脱臼,现在的工作做不了需要休假,厂里不让

1、职工从事抗布工作,胳膊习惯性脱臼不算工伤。职工在服装厂从事抗布工作,现胳膊习惯性脱臼,与抗布没有必然联系,不是国家唉规定的职业病,并非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所致,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不能认定为工伤。
2、《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最新修订:2024-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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