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
安置房一房二卖中,两份有效合同下房屋归属按是否过户、是否合法占有、合同成立先后确定,后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及不超已付购房款一倍赔偿责任,出卖人可能担刑事诈骗责任。
法律解析:
在安置房一房二卖情况里,若两份合同均合法,就都是有效合同。若房屋已给前买受人并完成产权过户登记,前买受人获得房屋所有权,后买受人能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若没办理过户登记,谁先合法占有房屋谁优先取得。若都未过户和占有,合同成立在先的买受人可要求出卖人履行合同。后买受人不仅能让出卖人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还可请求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而且,若出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一房二卖且骗取财物数额较大,会构成合同诈骗罪。如果遇到安置房一房二卖相关法律问题,可向专业法律人士咨询,以便准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