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暴力犯罪辩护专题 > 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的行为构成抢劫罪,还是强迫交易罪

出租车驾驶员在正常营运过程中,使用暴力、威胁手段,向乘客索取高额服务费,情节严重的,其行为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规定的强迫交易罪,不应以抢劫罪定罪处罚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
最新修订:2024-02-26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