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认罪认罚与取保候审是刑事诉讼中不同制度,二者有联系但无必然因果关系。认罪认罚体现嫌疑人、被告人对指控的态度,而取保候审是保障诉讼顺利进行的强制措施。
2.认罪认罚可作为申请取保候审的考量因素。当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意味着其社会危险性可能降低,会增加取保候审获批可能性。不过,能否取保候审不能仅依据认罪认罚,还需结合案件性质、情节、可能判处的刑罚以及是否存在社会危险性等多方面情况判断。
3.被取保候审的人不必然要认罪认罚。是否认罪认罚应基于自身意愿和案件的事实证据。
建议相关人员申请取保候审时,除表明认罪认罚态度,还应全面提供能证明自身符合条件的材料。司法机关判断时,也应综合多方面因素,确保决定公正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