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明确抵销类型并确认条件。若选择法定抵销,需确认双方互负到期债务,且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同时不存在法律规定或合同性质禁止抵销的情形。若选择约定抵销,需双方就抵销事宜协商一致,不受法定抵销条件限制。
(二)收集证明互负债务的证据。需准备能证明双方存在债务关系的材料,如合同、借条、转账凭证等。若为法定抵销,还需提供债务到期及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证据;若为约定抵销,需提供双方协商一致的证据,如书面协议或沟通记录。
(三)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起诉时提交起诉状,明确抵销主张及事实理由,并附上相关证据材料。法院会审查债务合法性、到期情况、标的物等因素,符合条件则支持抵销诉求。
法律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
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不得抵销的除外。当事人主张抵销的,应当通知对方。通知自到达对方时生效。抵销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
第五百六十九条当事人互负债务,标的物种类、品质不相同的,经协商一致,也可以抵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