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撰写上诉状,详细写明当事人信息、原审法院名称、案件编号和案由、上诉请求和理由。
(二)准备支持上诉请求的证据材料,例如新的诊断证明、证人证言等能证明新事实或原审证据认定有误的材料。
(三)携带身份证明文件,自然人带身份证,法人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四)在法定上诉期限内提出上诉,民事判决上诉期为送达之日起15日,裁定为10日。
(五)缴纳上诉费用,避免按撤回上诉处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