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对方不按协议书约定探望时,第一步先与对方沟通,明确指出需遵守协议里关于探望的时间、方式等规定。
(二)若协商没效果,可找当地人民调解委员会等机构进行调解,借助第三方力量解决问题。
(三)若调解也不行,就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审理,若对方违反协议,法院会作出让其按协议或判决履行的判决。
(四)若对方不执行判决,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会对其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从协助一方的行为入手促使其履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