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解除收养关系本身并不构成犯罪,但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合法解除收养关系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收养关系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合法解除:
协议解除 :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是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八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当事人协议解除收养关系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登记。
诉讼解除 :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只要按照上述法定程序解除收养关系,属于合法行为,不会构成犯罪。
可能涉及犯罪的情形
如果在所谓“解除收养”过程中存在违法犯罪行为,则可能会触犯法律:
遗弃 :如果收养人在解除收养关系时,将孤儿置于无人照料的境地,导致其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可能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伤害或虐待 :在解除收养关系前后,收养人对孤儿实施了故意伤害、虐待等行为,达到一定严重程度的,分别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虐待罪等。例如,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