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民事纠纷诉讼时效为三年,民事主体请求法院保护民事权利受此限制,但时效存在中断、中止的情况。
2.中断情形包括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权利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中断后时效重新计算。比如权利人向义务人催要欠款,此时诉讼时效就会中断并重新起算。
3.中止是在时效期间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等障碍无法行使请求权时发生,自中止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时效期间届满。例如遇到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主张权利。
4.特殊民事纠纷适用特殊诉讼时效,需依据具体法律规定判断。
建议当事人及时关注诉讼时效,在权利受侵害时尽早主张权利,遇到中断、中止情形要保留好相关证据,特殊纠纷要准确适用法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