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涉及盗窃罪时,可先确认所在地区关于盗窃罪数额较大的标准,若被盗手机价值达到该标准,可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立案。查询方式可咨询当地司法机关或通过官方网站了解。
(二)若存在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手机的情况,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公安机关应按盗窃罪立案。
(三)若怀疑涉及其他罪名如诈骗罪、侵占罪,要收集相关证据,如交易记录、聊天记录等,依据该罪名的立案标准向公安机关或法院提出处理请求。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