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因物业未尽管理维护义务致被砸伤,如公共区域设施老化未修、外墙瓷砖脱落伤人,可要求物业担责,应及时收集现场证据,与物业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解决。
(二)若被第三人砸伤,能确定侵权人就让其担责;难以确定时,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若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可要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同样要收集证据维权。
(三)若因不可抗力或自身过错等因素造成,物业无过错则不担责,此时应自行承担后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