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针对不同过错情形收集对应证据
若女方重婚或与他人同居,收集聊天记录、照片、视频、证人证言证明亲密关系或持续共同居住。
涉及家庭暴力,准备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妇联或居委会调解记录。
存在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情况,提供报警记录、社区证明、证人证言。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提供公安机关处罚记录、戒毒所证明、证人多次不改的证言。
(二)保证证据合法性与完整性
要合法取得证据,并且各项证据需形成完整证据链,这样法院更可能认定女方为过错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
(二)与他人同居;
(三)实施家庭暴力;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五)有其他重大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