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旷课、夜不归宿
(二)携带管制刀具
(四)强行向他人索要财物
(六)参与赌博或者变相赌博
(七)观看、收听色情、淫秽的音像制品、读物等
(八)进入法律、法规规定未成年人不适宜进入的营业性歌舞厅等场所
(九)其他严重违背社会公德的不良行为。
第三十四条 本法所称“严重不良行为”,是指下列严重危害社会,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违法行为:(一)纠集他人结伙滋事,扰乱治安
(二)携带管制刀具,屡教不改
(三)多次拦截殴打他人或者强行索要他人财物
(四)传播淫秽的读物或者音像制品等
(五)进行淫乱或者色情、卖淫活动
(六)多次偷窃
(七)参与赌博,屡教不改
(八)吸食、注射毒品
(九)其他严重危害社会的行为。
如果还有不明白的地方,可以咨询律图网相关律师,根据你的实际情况,为你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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