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在受理检察机关提起的公诉后,如果认为案件的证据不足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人民法院经审理后,会依据具体的案情作出如下的判决:
1、案件犯罪事实清楚、犯罪证据充分的,认定犯罪嫌疑人有罪的,作出有罪的判决
2、如果案件的犯罪事实不清楚的、犯罪证据不充分的,作出无罪的判决
3、依据法律的规定认定犯罪嫌疑人无罪的,作出无罪的判决
而在案件审理的阶段,检察机关认为案件证据不足的,可以申请延期审理案件,对案件进行补充侦查,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应该在一个月内侦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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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将案件退回之后,需要补充侦查,补充侦查后证据不足的,可做不起诉决定,补充侦查有一定的次数限制,不能超过两次,补充侦查可以由公安机构侦查,也可以由检察院自行侦查。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发现不足,可责成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或自行侦查。无论哪种方式,案件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且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如经补查后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将决定不起诉,以保护嫌疑人权益和提高诉讼效率。
依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在审查案件时,如发现不足,可责成公安机关深入调查或自行侦查。无论哪种方式,案件须在一个月内完成补充侦查,且次数不得超过两次。如经补查后证据仍不足,检察院将决定不起诉,以保护嫌疑人权益和提高诉讼效率。
检查院若是以证据不同将案件退回侦查的话,那公安局就继续补充侦查,一般补充侦查的时间不会超过一个月,相关机关需要在一个月以内将材料重新提交上去,在决定是否重新起诉。
检察院证据不足退回公安侦查的次数是两次,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以两次为限,具体情况下应当根据实际来进行处理和认定,由公安机关在补充侦查完毕后再次提出批捕的申请。
检察院将案件退还至公安局的行为需具体分析。若检察院要求补充与定罪相关证据,可能对犯罪嫌疑人有利;但如涉及量刑证据不足,未必有利,因为补充侦查可能增加证据,导致量刑加重。
检察机关两次退回补充侦查证据不足是可以放人的;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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