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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案件由高院再审被驳回

倘若行政诉讼案件历经高院再审却遭驳回,此时你仍有若干途径可供考量。

其一,能够向人民检察院提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检察院将会对已生效的裁判展开细致审查,倘若察觉到存在符合法定情形的状况(诸如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有所欠缺,适用法律确实出现错误等),便有可能提出检察建议或者启动抗诉程序以开启再审。

再者,从司法实践的角度而言,你务必认真梳理案件的证据材料以及法律适用等各个层面的情形,仔细排查是否存在此前被忽视的关键要素。

然而需要留意的是,再审申请被驳回之后再次启动再审程序存在一定难度,必须要严格符合法定条件,这需要你对相关法律规定有深入的理解和精准的把握,以确保后续行动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最新修订: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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