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房合同上写的过户之日交尾款,现在已经测量完房产让去过户,买房不去说搬家之日在过户给尾款?
[律师回复] 根据您描述的情况,买卖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了分歧。我简单分析一下法律要点:1. 合同明确约定过户之日交尾款具有法律效力,买方现在要求变更付款时间属于违约行为。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合同双方都应严格履行约定。2. 您作为卖方已完成房产测量等准备工作,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过户,已经构成违约。建议您先通过书面形式(如社交软件、短信或律师函)正式催告买方限期履行合同义务。3. 实际操作中,可以尝试与买方协商折中方案,比如在过户时由买方支付大部分尾款,留小部分作为保证金至交房时支付。但要注意,这需要双方自愿达成补充协议。建议您:
- 保存好所有沟通记录
- 发正式书面催告
- 给予合理履行期限(建议15-30天)
- 如买方仍不配合,可以考虑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需要的话,我可以帮您起草正式的催告函或提供更详细的法律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