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照片未经允许就被发布在社交平台算侵犯肖像权吗?
[律师回复] 根据《民法典》第1019条规定,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如果您的照片被他人擅自发布在社交平台,确实可能构成肖像权侵权。具体到您的情况,需要结合几个关键点来分析:
1. 发布者是否以营利为目的使用您的照片(如用于广告、带货等),这种情况下侵权认定会更明确;
2. 即使非商业用途,如果发布行为给您造成了负面影响或精神损害,也可能构成侵权;
3. 若照片被恶意丑化、污损,或配合侮辱性文字发布,还可能涉及名誉权侵权。建议您:
1. 立即对侵权内容进行截图、录屏取证;
2. 通过平台投诉渠道要求删除侵权内容;
3. 如果影响较大,可以发律师函要求对方停止侵权;
4. 必要时可起诉要求赔偿精神损失(司法实践中一般支持500-5000元)。这类案件关键要证明对方存在主观过错,以及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的关联性。如果需要进一步帮助,可以带着具体证据材料详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