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了工伤赔偿谁来承担责任,想了解公司注销后工伤赔偿由谁承担责任?
[律师回复] 已参保且保险关系存续
若公司注销前已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且注销时工伤保险关系未终止,那么职工的工伤待遇(如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依旧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支付。因为工伤保险基金的赔付不受用人单位注销的影响,只要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就能正常享受相应待遇。
依法清算但未妥善处理工伤债务
若公司注销前依法启动了清算程序,但清算组未将工伤赔偿债务列入清算范围,或未通知工伤职工申报债权,导致职工未获得赔偿,清算组成员要承担赔偿责任。依据《公司法》相关规定,清算组成员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债权人造成损失的,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而若清算时已预留工伤赔偿费用,职工可直接从公司清算财产中获取赔偿。
未经清算直接注销
这种情况较为常见,此时公司主体虽消失,但赔偿责任不能免除。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的董事和控股股东,以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要对公司未清偿的工伤赔偿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若有股东或第三人在注销登记时承诺对公司债务负责,该承诺人也需承担相应的工伤赔偿责任。
因合并或分立注销
若公司是因合并、分立等原因办理注销登记,其民事责任会由合并或分立后新设的公司承接,此时原公司的工伤赔偿责任,由合并或分立后的新公司全额承担。
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注销
这类市场主体与普通公司不同,其投资人对主体债务承担无限责任。若此类主体注销后存在未结清的工伤赔偿,原投资人需以个人财产承担全部工伤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