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公司楼盘烂尾,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结果。?
[律师回复] 房产公司楼盘烂尾,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结果。房产公司楼盘烂尾,无可供执行财产,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没有结果。您说的“无可供执行财产”,是法院执行程序中最常见的障碍。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就毫无办法了。法院执行局的核心工作是“查人找物”。当法院穷尽所有调查手段后,依然无法发现名下有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如银行存款、车辆、股权、其他房产、到期债权等),就会依法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通常称为“终本”)。对于房产公司而言,“无可供执行财产”通常意味着:账户枯竭:项目公司的基本账户、一般账户早已被查封并余额为零,或者已经被其他债权人(如银行、施工方)的多个轮候查封瓜分殆尽。资产被抵押:最核心的资产——土地使用权和在建工程,已经全部抵押给了提供开发贷的银行。银行的抵押权优先于您的债权(即使您是购房者,在未办理抵押登记前,普通债权也劣后于银行抵押权)。银行可以通过处置资产优先受偿,留给其他债权人的所剩无几。母公司“空壳化”:项目公司可能只是项目公司,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公司早已将资金抽走,或本身就是“空壳公司”,没有实际资产可供执行。资产“查封在先”:法院查封时,资产(如土地、设备)可能已经因为其他案件被多家法院查封,处置起来程序极其复杂,且变现价值低,法院可能暂时无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