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X年,阳江市公安局某分局在一次检查中,查获阳江市某娱乐有限公司存在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的情况,老板薛某等三人被刑事拘留,随后案件进入司法程序。
接受委托,梳理案情
薛某家属委托了广东阅文律师事务所的唐观红律师为其辩护。唐观红开始执业,至今已承办案件逾300件,在刑事领域经验丰富,成功办理相关案件上百件。唐观红接手案件后,第一时间前往看守所会见薛某,详细了解案件经过。同时,她仔细查阅了公诉机关提交的受案登记表、立案决定书、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大量卷宗材料,逐页核对证据细节,绘制出公司人员组织架构图和未成年人陪侍活动的时间线,以清晰梳理案件脉络。
法庭辩护,争取从轻
开庭时,唐观红提出,被告人薛某到案后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自愿认罪,愿意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确有悔罪表现。并且,薛某一贯表现良好,本次犯罪为初犯,只是法律意识淡薄。虽然薛某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但鉴于其主动缴交了违法所得XX,XXX元,应酌情从轻处罚。
判决结果,体现辩护成效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薛某、李某、陈某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活动罪名成立。对于唐观红提出的薛某如实认罪、主动缴交违法所得等辩护意见予以采纳,对公诉机关对薛某的量刑建议进行了适当调整。最终,唐观红凭借专业的辩护,为薛某争取到了相对从轻的判决结果。
唐观红律师来,始终秉持“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执业理念,在刑事辩护领域不断深耕,通过扎实的工作和专业的能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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