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明艳律师执业以来,已累计承办数百件案件,尤其在民商事领域,特别是合同纠纷案件方面经验丰富,合同纠纷案件占其承办案件约68%。当下建工合同纠纷案件频发,证据审查标准愈发严格,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更注重证据链的完整性和真实性。在此法律实务环境下,马明艳律师迎来了这起原告建设工程公司诉被告房地产公司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合同条款与付款情况梳理
案件伊始,马明艳律师面对堆积如山的卷宗材料,开始逐页仔细审查。她先是聚焦于双方签订的《建筑施工劳务分项承包合同》,详细记录合同中的各项条款,包括承包方式为“包工不包料”,单价270元/平方米,合同总价2,254,122元以及增加工程量160,988.6元等关键信息。在梳理被告付款情况时,马明艳律师连续三个晚上翻阅银行流水和相关票据,发现被告支付部分劳务费1,052,000元,另外还有借款3万元也应计入已支付的劳务费中,即被告共计支付1,082,000元。通过对合同条款和付款情况的梳理,马明艳律师确定了案件中工程款的基本框架,为后续分析奠定了基础。
商品房抵债协议审查
马明艳律师在审查《商品房认购协议》时,深入研究协议的每一项条款和签订背景。她发现协议约定以被告名下两套商品房折抵劳务费112万元,且协议内容真实有效。为了进一步确认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马明艳律师查阅了相关法律法规和类似案例,排除了协议可能存在的无效或违约情形。她认为,该协议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且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应继续履行。这一发现为原告要求被告交付商品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诉求提供了有力支持。
争议焦点证据分析
对于案件的争议焦点,如原告是否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劳务内容、被告是否拖欠劳务费、是否存在窝工事实及损失等,马明艳律师进行了全面的证据分析。她发现双方未完成最终结算,工程量、未完成部分、第三方施工范围均不明确,原告主张的窝工损失、租赁损失等证据不足。在面对这种证据矛盾的困境时,马明艳律师没有盲目提交证据,而是重新审视案件事实,寻找更有力的证据支撑。她意识到,在这种情况下,双方均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于是,她调整策略,将重点放在商品房抵债协议的履行上,通过强调协议的有效性来为原告争取最大利益。
在庭审过程中,当马明艳律师出示经过详细梳理的证据和严谨的分析报告时,被告律师沉默良久,意识到己方在证据方面的不足。最终,法院采纳了马明艳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交付两套商品房,并配合办理不动产登记,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以及被告全部反诉请求,成功为原告争取到了最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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