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讲解
本案由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的刘映辉律师代理。刘映辉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是中国司法部和广东省司法厅双重认证律师,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副主任,正邦律师团队创始人,律所刑事部门负责人,拥有十余年办案经验,尤其擅长刑事案件、刑事辩护。
2020年10月,被告人刘X以销售口罩为名实施诈骗。他通过中间人王X与被害人周X达成口头协议,约定以单价0.065元/个的价格出售430万个口罩,骗取周X支付货款279,500元。为获取信任,刘X伪造湖北X公司盖章的供货协议及装车视频,并将该笔款项转入其朋友谢X名下的银行账户。之后,刘X仅向实际供货方李X支付部分货款60,300元,其余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及挥霍,还安排谢X协助转账。谢X在明知所收资金“违法”的情况下,仍提供银行卡并开通网银协助转移资金,从中分得44,000余元。因未实际发货,周X拒绝支付第二批货款,刘X随即失联。
案发后,刘X、谢X先后主动投案。二人家属积极退赔全部损失,周X出具谅解书。公诉机关以诈骗罪对二人提起公诉,涉案金额279,500元,属“数额巨大”。
刘映辉律师等采取了一系列辩护策略。首先是精准定性辩护,主张本案应定性为合同诈骗罪而非普通诈骗罪,但法院未采纳。接着强化从宽情节,全面梳理刘X、谢X的自首、认罪认罚、全额退赔、取得被害人谅解等情节;针对谢X,论证其主观恶性较轻,应认定为从犯。还争取缓刑适用,两辩护人均提出适用缓刑建议,但因诈骗数额巨大,社会危害性较大,缓刑请求被驳回。另外,谢X辩护人提出其仅应对分得的44,000元负责,也未被采纳。同时,推动家属及时退赔、促成被害人出具谅解书,协助当事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争取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
最终,法院经审理认定刘X构成诈骗罪(主犯),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谢X构成诈骗罪(从犯),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检察机关量刑建议获法院采纳。
法律干货
1.主动投案很重要:犯罪后主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构成自首,这是法定的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就像案例中的刘X和谢X,主动投案为他们争取了从轻处理的机会。
2.积极退赔获谅解:积极退赔被害人的损失,取得被害人的谅解,能在量刑时获得从轻考虑。案例中二人的家属积极退赔,周X出具了谅解书,对量刑起到了积极作用。
3.认罪认罚有好处: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可以让检察机关出具相对有利的量刑建议,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刑罚。
结语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诈骗犯罪会受到法律的制裁,但嫌疑人如果能主动投案、积极退赔、认罪认罚,还是有机会从轻处罚的。在面对法律问题时,一定要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本案代理律师刘映辉,执业多年,擅长刑事辩护等领域,就职于广东品杰律师事务所,地址在广州市越秀区德政北路538号达信大厦24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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