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法律顾问 > 诉讼指南 > 安徽宿州民商事律师刘欢:精办借贷与劳动纠纷

安徽宿州民商事律师刘欢:精办借贷与劳动纠纷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6.04.21 · 1363人看过
诉讼指南专业律师 刘欢律师 已认证
评分:5.0 职务:合伙人
律所: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413201910117783
擅长领域:债权债务
咨询电话:18175461580
案例展示:-
律师优势:;经验丰富,责任心强
更多>
导读:刘欢律师自2019年执业至今,深耕民商事领域,擅长各类合同纠纷、交通事故、婚姻家庭、劳动争议纠纷及经济类犯罪刑事案件。曾代理刘X劳动争议案,成功为刘X免除用工主体责任;还代理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案,助力蔡XX全额追回工资款。

执业背景

刘欢律师于2019年8月正式执业,至今已有数年。他是安徽科鑫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服务地区为安徽宿州。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案件逾700件,其中民商事相关案件超500件,尤其专精于金融借款、民间借贷、交通事故案件。其主要客户类型广泛,涵盖企业和个人,像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泗县强英饲料有限公司等企业,以及众多个人当事人都曾是他的服务对象。在工作方式上,刘欢律师既擅长诉讼业务,也能处理非诉事务。

劳动争议案例

在刘X劳动争议纠纷一案中,原告张XX起诉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国XX集团有限公司、宿州市某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和刘X,要求确认四被告对其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即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张XX称自己在工地干活时从脚手架跌落摔伤,受伤后被告互相推诿不予赔偿

刘欢律师接受刘X委托后,先到法院调取原告起诉书及全部案件材料,与当事人沟通了解案件经过和各被告角色,听取当事人意见后书写答辩状递交法院。庭审中,刘欢律师抗辩刘X与张XX之间没有劳务关系,刘X只是带班,并非包工头或老板,日常工作安排、工人工资等都由他人决定,且自然人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请求驳回原告对刘X的诉讼请求。最终,法院支持了刘欢律师的答辩意见,判定由新余市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对张XX承担用工主体责任,驳回了原告对其他被告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及工伤保险责任的请求,成功为刘X免除了责任。

劳动报酬案例

蔡XX诉宿州XX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中,蔡XX称自己自2018年3月入职该公司从事技术员工作,未签订劳动合同。2020年8月起,公司以经营困难为由拖欠工资,经结算,公司欠蔡XX工资77687元,并承诺了付款计划,但仅支付15000元,仍欠62687元未付。

刘欢律师接受委托后,第一时间调取公司工商登记信息确定被告,充分准备证据,提供拖欠工资明细单及工作相关证明。庭审中,刘欢律师充分论证被告拖欠劳动报酬的事实。最终,法院支持了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判决被告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蔡XX劳动报酬62687元。

网站地图

更多#法律顾问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