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保险合同纠纷
魏宪合自2010年起在陕西泽诚律师事务所执业,主要服务西安、咸阳等地客户,以诉讼业务为主,累计办案超2000件。在冯X某与某某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XX西省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中,魏宪合作为冯X某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争议焦点在于保险公司以冯X某投保时未如实告知高血压病史拒赔并解除合同,冯X某则要求支付保险金。
一审中,魏宪合指出保险公司未能证明已就健康事项进行具体询问,且无证据证明冯X某恶意隐瞒。一审法院采纳意见,判决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保险公司不服上诉,二审魏宪合继续围绕询问义务履行、证据证明力等辩护。最终二审维持原判,保险公司支付保险金125,745元。
解决建工合同纠纷
在xx公司与XXX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魏宪合担任xx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争议焦点是XXX司主张合同系挂靠人马X伪造印章签订,合同无效,xx公司应向马X主张权利;xx公司则认为合同真实有效,XXX司应依约付款。
一审中,xx公司提交协议及结算单主张工程款,XXX司提交证据主张合同无效等。一审法院认定合同有效,XXX司应付款。XXX司上诉,二审xx公司提交新证据,法院认定一审事实清楚。最终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XXX司支付工程款584313元及利息。
代理劳动工伤诉讼
西安某某口腔门诊部有限公司与某某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某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行政诉讼中,魏宪合作为门诊部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争议焦点是门诊部为职工姬XX缴纳了2023年11月工伤保险并申请次月停保,姬XX11月27日工伤,两被告以“停保后发生工伤”拒付待遇,门诊部要求支付。
魏宪合主张门诊部已足额缴费,停保次月生效,当月保险关系有效。围绕缴费事实、社保业务规则及立法目的组织证据并辩论。最终法院撤销两被告决定,责令重新处理。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